食品或保養品廣告若有誇大或誤導民眾情形,食藥署得按次對業者開罰4萬至400萬元,但因過去懲處多只裁罰最低標準4萬元,許多業者罰不怕,甚至傳出準備「開罰費」作為行銷成本。不過,食藥署上月公告實施的開罰新制,有望讓業者「超有感」,因為只要抓到一次以上的違規,基本罰鍰額度將逐次調升,若為故意為之,還會被懲處裁罰金額2倍以上的罰鍰。